顺培字(2012)第08号
昆山市市各企事业单位:
依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及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,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方可上岗的规定,根据昆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培训工作的要求,2012年6月份第十期叉车培训班,现定于
一、理论开课时间:
二、参加对象:
三、考核时间:理论考核
四、操作培训:在理论上课结束后进行,周一至周五每天10小时,周六、周日每天8小时,无休息日。
五、若报名人数满30人以上或企业10人以上团报上门培训,可以另行开班,具体以通知为准。
六、考核地点:昆山市青阳南路79号。
八、培训必须持本人学员证、教材资料、自学作业本等报到签字。
希各报名学员准时参加培训
联系电话:57361703 57725086 邓小姐
昆山市顺通叉车培训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