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:
0512-57361703
咨询热线:
0512-57708151
咨询热线:
0512-57725086
新闻资讯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> 新闻资讯> 新闻动态
···
仓库内2.4吨电缆不翼而飞 原是内鬼出货时合伙运出
2011-06-25 00:00
341
电缆凭空消失

  2010年10月初,在城区横荷辖区的远光电缆厂负责人到横荷派出所报案,称近段时间来,工厂被盗电缆线共20多捆,损失价值共计13万多元。

  当专案组来到工厂现场勘查时,发现工厂的仓库门窗完好,仓库四周的围墙没有攀爬痕迹,而且被盗的电缆线为双塑铜芯,每捆长100米、重100公斤,22捆总重为2.4吨。如此之重的电缆线必须要使用机械卸载而且必须要有2人以上方可作案成功,这么多的电缆线又是如何被盗走的呢?经过反复的推敲,专案组初步判定此案为内部员工所为。

  然而,经初步排查发现,该公司经营规模和日业务量宠大,每天发货出库的成品电线超过100多种型号,送货上门的客户多达30多家且遍及全国各地,每天经手装载、发货等业务的员工也有100多人,这给排查工作带来了难度。

  疑点

  两货车不同时出车

  功夫不负有心人。通过近30次的严谨细致的比对,专案组终于发现了一个疑点。

  2010年10月11日,该公司需要出一批货给江门鹤山市。当日,出到鹤山市的一批电缆线须使用两台大货车才能运走,按照工厂的规定,如果同时送货到同一地点,两台车必须是同时出厂,但此次出车记录却是一前一后,且相差时间长达50分钟之久。

  通过仔细核查证实,2010年10月10日下午,由司机黄某军领该批电缆线出货单调配货物,彭某安负责进行装车,次日由潘某流、王某伟两名司机分别开车送货。就在两名司机约定在11日凌晨5时准时出发时,原本跟车送货的罗某文突然换成了另一名男子。罗某文于当天凌晨4时10分先打单出车,而司机潘某流则正常于凌晨5时打单出车。经过调取视频录相查看,两车并非前后同时经过银盏收费站,司机王某伟所驾驶送的货车比后一辆货车晚了几十分钟。根据这个疑点,专案组认为王某伟和罗某文的作案嫌疑较大,经过对两人情况的进一步排查,王某伟与黄某军、罗某文(送货员)、彭某安(装卸班长)的关系非同一般,并且王某伟、黄某军2人在今年4月份以工资低为由同时辞职。

  真相

  内鬼配合集体偷盗

  通过多方取证,专案组认为黄某军、王某伟、罗某文有重大作案嫌疑。2011年6月3日下午,专案组成功将黄某军、王某伟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。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黄某军(男,34岁,清新县山塘镇人,原远光电缆厂物流部货车司机兼发货装载员)、王某伟(男,30岁,清新县珠坑镇人,原远光电缆厂物流部专职送货货车司机)初步交代了伙同罗某文、彭某安等4人于2010年10月10日下午,借大批量装载发送电缆线之际,趁仓管员疏于管理,由彭某安开叉车快速把一处放有22捆的铜芯双塑电缆线(重2.4吨)从仓库叉出来,装到已正常装完货(仍有空间装货)的王某伟驾驶的货柜车上,之后将货物转送出去。之后,该车先开到龙塘镇由蓝某林销赃2.4吨电缆后,再将剩下的缆线运送到鹤山。

  专案组根据所掌握的情况,先后在城区陆续将参与作案的另几名男子罗某文(男,26岁,清城区人,原远光电缆厂物流部专职送货员)、彭某安(男,25岁,湖南省人,原远光电缆厂仓管部装卸班班长)、蓝某林(男,45岁,龙塘镇人)抓获归案。经审讯,以上犯罪嫌疑人对在2010年10月10日参与盗窃22捆电缆线与2009年多次盗窃电缆线共得赃款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